根据天津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,天津市的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:1.可回收物:包括纸类、塑料类、金属类、玻璃类等可回收物品。这四类垃圾需要通过不同的收集和处理方式进行分类管理和处理,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环境的最小污染。
根据天津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,天津市的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:
1. 可回收物:包括纸类、塑料类、金属类、玻璃类等可回收物品。
2. 厨余垃圾:包括剩菜剩饭、果皮核、食材废料等厨房有机垃圾。
3. 有害垃圾:包括废电池、废灯管、废药品、废油漆等有害物品。
4. 其他垃圾:除以上三类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。
这四类垃圾需要通过不同的收集和处理方式进行分类管理和处理,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环境的最小污染。